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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课题: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五课《预防犯罪》江西省优课
教学设计、课堂实录及教案: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第五课《预防犯罪》江西省优课
“先学后导 互动展评 当堂训练”教学设计
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
课题:预防犯罪 科目:道德与法治
授课班级:八年级
协备人:
授课时间:
【教学目标】
知识目标 了解刑法与刑罚,认清犯罪特征,知道如何加强自我防范,远离犯罪
能力目标
能够判断犯罪行为,能够明辨是非,自觉遵纪守法,防患于未然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树立法治观念,增强防范意识,杜绝不良行为,自觉遵纪守法
【重点难点】
教学重点:犯罪的特征。 教学难点:加强自我防范。
教学时间: 1 课时
第 1 课时
(一)学习目标
学习目标要具体、简要、可行、可测:(多媒体出示、学生朗读)
1、增强法制观念,认清犯罪危害,杜绝不良行为,远离犯罪 2、知道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依据刑法的种类 3、明确犯罪的三个特征
导入新课
(展示教材P52“运用你的经验”)
思考:我国刑法对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。查阅刑法,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教师讲述:
1.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罪。
材料链接: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【盗窃罪】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2.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,属于犯罪行为。
材料链接:《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:在生产、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,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;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,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;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,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。
3.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犯罪行为。
材料链接: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九条: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,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教师总结、过渡:这三则事例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,而是触犯了刑法,
二次备课
构成了犯罪。什么是犯罪、犯罪应受什么处罚、如何预防犯罪,是我们本课即将学习的内容。引出课题《预防犯罪》。
(二)自学指导1
明确自学的内容与范围,明确自学的方法,明确自学的要求,明确自学的时间:
出示自学指导(2分钟)
为了达到学习目标,大家要认真紧张地自学,请看自学指导,(出示“自学指导”投影)。请认真默读课文内容,思考并在课本上画出下列各题的答案要点。10分钟后比谁能又好又快回答下列各题。
1、刑法的作用及内容
2、犯罪的含义与基本特征
3、什么是刑罚?刑罚的种类有哪些? 4、如何加强自我防范?
(三)自学自测
学生看书、看例题、做测试题,教师巡视。(教师出示问答题或测试题让学生检测自学情况) 测试题:
1、学生自学
学生进行紧张地自学,教师行间巡视,做适当点拨,并注意纠正学生的不良习惯。 2、学生自测
请同学们看到导学案,完成导学案中的思考题。学生做题时,教师注意观察学生的答案,进行二次备课,教师及时表扬自学自测速度快,效果好的学生,重点巡视学困生。
二次备课
(四)互动展评
小组交流,全班展示,教师点评:(建议教师预设)
目标导学一:了解罪与罚 (一)刑法与犯罪的含义
活动一:自主学习——了解刑法与犯罪 阅读教材P52—53内容,回答:(展示问题) 1.什么是刑法? 2.什么是犯罪?
学生自主学习,回答问题。
教师讲解:1.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,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。2.根据刑法规定,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、触犯了刑法、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。
(二)犯罪特征
活动二:认清犯罪特征 (展示下列材料)
殴打他人,未对他人造成重伤→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→属于一般违法行为;殴打他人而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→触犯了刑法→属于犯罪行为
思考: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。
教师总结: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:(1)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: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,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。(2)违反的法律不同:一般违法行为触
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,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。(3)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: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,犯罪要接受刑罚处罚。由此可以看出,社会危害性、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。
(三)刑罚含义及种类 活动三:了解刑罚 (展示材料)
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、滥用职权、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,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;犯滥用职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;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三罪并罚,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。
1.思考:周永康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? 2.周永康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?
3.法院的判决中,哪些是主刑?哪些是附加刑?
教师讲述:周永康的行为是犯罪行为,他受了刑罚处罚,其中无期徒刑是主刑,剥夺政治权利、没收财产是附加刑。
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、刑事处分,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,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,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。
(阅读教材P54“相关链接”)了解刑罚的具体内容。 目标导学二:加强自我防范 (四)预防犯罪、远离犯罪 活动四:预防犯罪
(学生阅读教材P55“探究与分享”) 思考与讨论:
1.有人说:陈某是个特例,年龄小的人一般不会犯罪,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刑罚处罚。你认为这个观点对吗?
2.绘制出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,并分析他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。 3.说说陈某的经历给你的启示。
教师讲述:1.阅读教材P55“相关链接”可知,年龄小与犯罪无关,年龄小犯罪不受刑罚处罚的想法是错误的。
2.交损友→旷课→偷东西、打骂同学等→偷窃财物等→拦路抢劫→被判刑。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,在于他自己道德水平低;法治观念淡薄;自制力差;不能明辨是非;不能抵制诱惑等。
3.陈某的经历告诉我们:(1)我们作为社会成员,要珍惜美好生活,认清犯罪危害,远离犯罪。(2)从小事做起,预防违法犯罪。
活动五:杜绝不良行为 (展示表格)
行为表现 对行为人的危害
对他人的 危害
对家庭的危害
对社会的危害
打架斗殴 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
填表并回答: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?
提示: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。行为表现
对行为人的危害
对他人的 危害
对家庭的危害
对社会的危害
打架斗殴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侵害他人生命
健康 影响家庭正常生活 扰乱公共秩序 夜不归宿 可能受到他人侵害 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令父母担心 易导致犯罪 携带管制刀具
可能被他人伤害
毒害身心健康,诱导犯罪
令父母担心
败坏社会风气
教师总结:预防犯罪,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。我们要明辨是非,依法自律,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。
活动六:防患于未然
(学生阅读教材P56“阅读感悟”)
思考:读了父亲给儿子的信,你从中明白了什么?
教师总结:我们要从小事做起,避免沾染不良习气,自觉遵纪守法,防患于未然。
(五)归纳总结
引导归纳,回扣目标:
本节课我们认识了什么是犯罪,犯罪的特征,明白了预防犯罪,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,明辨是非,依法自律,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。我们应从小事做起,避免沾染不良习气,自觉遵纪守法,防患于未然。
(六)当堂训练
分必做题、选做题或思考题。必做题完不成的开小灶,巡视学困生,当堂批改学困生作业,让学生有成功的体验,做到“堂堂清”。
完成大练相关填空题和选择题。
板书设计:
预防犯罪了解罪与罚
什么是犯罪犯罪的特征
刑罚的含义及其种类
加强自我防范
认清犯罪危害,远离犯罪杜绝不良行为从小事做起,防患于未然
视频来源:优质课网 www.youzhik.com